保險和賠償資訊

 

保險保證制度

本公司提供以下金額為上限的免責及NOC補償制度。若發生符合特定條件、免責事項的事故,或違反規定或手續不完整造成的損失,相關費用需由客戶自行承擔。

① NOC補償制度

② 非運行費用(NOC)

③ 免責補償

 

NOC補償制度

此制度最多補償¥50,000和拖車費用,即客戶在事故、故障等情況下負責的最高金額。

非運行費用(NOC)

在使用過程中,如果發生需要修理或清潔的事故、竊盜、故障、污損、內部設備損壞或座椅燃燒痕跡等,將收取以下金額作為該期間業務中斷的補償:

  • 如果由客戶自行開車返回我們的店面:¥20,000
  • 如果不能自行行駛:¥50,000(+ 拖車費用)

請注意,以下情況也將適用NOC費用:

  • 自我造成的事故(對方無法辨識的肇事逃逸事故等)、車輛因竊盜而損壞
  • 如果寵物直接觸摸座椅,導致汽車內部殘留各種污漬或氣味

 

免責補償

在租車期間若發生事故或故障,

本制度可補償顧客需負擔的最高15萬日圓的免責金額。

補償內容 補償金額 免責金額 免責金額
第三者責任 每人限額 無限額(包括自賠責保險 3,000 萬日圓)
財產損害責任 每次事故限額 無限制

5萬日圓

車輛補償 每次事故限額 至車輛市價金額為止

5萬日圓或

10萬日圓

人身傷害補償 每人限額 最高達3,000萬日圓

 

免責補償有一些重要注意事項,請查看以下詳細信息:

  • 對於符合保險條款免責事項的事故,將不包括在補償範圍內。
  • 請注意遵守租賃協議。
  • 發生事故時,請取得警察提供的事故證明書。
  • 其他詳細使用條件將提供通知。

 

保險和賠償制度的不適用情況

客戶應遵守租賃協議並使用租賃車輛。以下情況的事故損害將由客戶承擔,並且不適用保險和賠償制度。如果公司支付客戶應負擔的損害賠償金額,客戶應立即支付該金額給公司。

  • 無論事故大小和當事人有無,事故發生後應立即通知警察和公司。這一措施是根據道路交通法第72條規定的交通事故要求。

  • 違反道路交通法和其他法規,酒後駕駛,使用藥物,擅自延長使用,未通知駕駛員的其他人駕駛租賃車輛,未經公司同意進行和解談判,事故發生時無法合作等,違反法規或不當行為將使保險和賠償制度不適用。

  • 故意造成的損害,酒後駕駛或使用藥物造成的損害,輪胎爆裂或損壞,輪罩遺失等都不包括在賠償範圍內。此外,還包括對客戶(承租人或駕駛員)的財物或財產造成的損害。

  • 如果鑰匙留在車內並被盜,由於丟失的鑰匙,由於不當停車或內部散發異味(包括在禁煙車內吸煙)等原因,將不包括在保險和賠償制度的適用範圍內。

最後,如果鑰匙丟失,鑰匙本身和歸還的費用由公司實際支付。因此,這些實際費用應由客戶承擔。